
胡鴻講解了《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文件的主要精神。重申了研究所關于績效考核與績效發放、科研副產品的處理等有關規定。她要求全所科研人員認真研讀“國發〔2014〕11號文件”,深刻領會文件內容,為今后申請科研項目,管好用好項目資金做好充足準備。
所紀委書記、副所長張寶璽傳達了近期我院發生的科研經費使用失范案例。他要求所紀委、科研處和財務處共同合作,加強監管,確保研究所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科學化與規范化。
胡鴻總結時強調全所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了解科研經費新的改革舉措和政策規定;切實增強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問題意識、政策意識和法紀意識,增強政治敏感性,加強科研經費監管。最后她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廣大職工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經費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農業部、院黨組有關規定和要求。三是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是一項長期任務,一定要持之以恒。